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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桥镇“我要办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
05-
20
20:
25
来源:
王桥镇
浏览次数:
王桥镇“我要办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一、主题 我要办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二、受理对象 自然人(农村村民) 三、申请条件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三十平方米的; 2.具备分户取得宅基地建房条件的; 3.住房依法被征收,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的; 4.因灾害、政策性移民等,需要搬迁安置的; 5.为改善居住条件等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拆旧建新的; 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情形。 因文物保护、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等原因不能在原址上重建的,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和原有宅基地经依法处置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 2.属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和文物保护等情形; 3.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4.现有宅基地面积能够满足分户后面积标准,仍另行申请宅基地的; 5.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6.原有农村住房被征收后已经得到补偿安置,再申请宅基地的; 7.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农村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8.将现有农村住房改作非生活居住用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9.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结案的; 10.属于政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材料 村民申请建房,应当持下列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一)建房申请书; (二)建房审批表;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四)农户网络申请,扫描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申请人信息:用户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后6位,进行登录,登录完成后进入主页,点击【建房申请】进行申请。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794-4477026 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94-4477001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王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八、办理流程 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业务的线上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农户线上申请和村民理事会受理阶段、村组组织审查阶段、乡镇联合审批阶段、建房监管验收阶段。 (1)农户线上申请和村民理事会受理阶段 农户通过手机扫描二维进行用地建房申请资料填写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在线申请。村民理事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村民理事会会议讨论,并将结果在集体范围内进行讨论。 (2)村组审查阶段 村级组织对农户的申请资料、建房申请公示等进行核查,通过Web端完成申请审查意见的在线填写、会议记录和建房审批表(签章)的上传,实现申请审查材料的线上报送。 (3)乡镇审批阶段 乡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办公室通过在线方式受理建房申请,联合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多部门进行上报材料的在线审核,利用宅基地监管App完成批前勘查阶段(申请审查到场“一到场”)的申请审查。随后,通过相关部门登录Web端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审批意见,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对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进行在线备案归档。同时,对于审批情况生成公示牌进行公示。 (4)监管验收阶段 建房监管人员利用App完成放线(丈量批放到场“二到场”)、建房巡查(三到场”)、竣工验收(建成后核查到场“四到场”)等阶段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填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的验收意见,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将相关材料进行在线归档。 |